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
国开办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现就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驻村干部尽快返岗。派驻地在湖北省以外的驻村干部,原则上在2月底前后返岗,迅速开展工作。按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不能返岗的,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请假手续。确需调整换人的,抓紧及时调整。
二、保持驻村队伍总体稳定。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保持驻村干部队伍稳定,年内到期、尚未轮换的驻村工作队原则上延期到年底。已经脱贫退出的村,坚决落实“摘帽不摘帮扶”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驻村队伍不撤、驻村队员不减。根据需要对挂牌督战的深度贫困村充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坚决纠正挂名驻村、两头跑、松劲懈怠、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三、加大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科学制定驻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实现培训全覆盖。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需求为导向,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走出去学习等实战培训方式,帮助驻村干部提高实战能力,重点解决政策不熟悉、扶贫办法少、想干不会干等问题。充分运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发挥其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灵活度高的特点和优势。
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要坚持分区分类施策。高风险地区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驻村帮扶的首要任务。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抓紧组织贫困群众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挂牌督战的1113个村,要统筹各类资源,强化支持帮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经退出的村,要继续做好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五、切实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一线,工作辛苦、生活艰苦,任务重、压力大。各地要按中央要求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提拔使用干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政策,关心驻村干部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要充分认识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再加把劲,狠抓攻坚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2月25日